出埃及記廿:13
13不可殺人。
馬太福音五:21-22
21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,說:不可殺人;又說: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。
22只是我告訴你們:凡(有古卷在凡字下加:無緣無故地)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審斷;凡罵弟兄是拉加的,難免公會的審斷;凡罵弟兄是魔利的,難免地獄的火。
約翰壹書三:15
15凡恨他弟兄的,就是殺人的;你們曉得凡殺人的,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。
創世記九:5-6
5流你們血、害你們命的,無論是獸是人,我必討他的罪,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。
6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,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。
以弗所書四:31-32
31一切苦毒、惱恨、忿怒、嚷鬧、毀謗,並一切的惡毒(或作:陰毒),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;
32並要以恩慈相待,存憐憫的心,彼此饒恕,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。
前言 選擇和好、拒絕仇恨。
一、神設立這誡命的意義
1.因人有神的形象 2.因神的本性是愛
二、遵守第六誡的基本原則
1.除去自私 2.處理仇恨
三、靠主恩典行出第六誡要點
1.追求聖靈充滿 2.把人當耶穌愛
結語 每個人都是神所愛!因著神先愛我們!放下怒氣仇恨,選擇用和睦去
愛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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