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六:53-71
53耶穌說: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人子的血,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。
54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,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
55我的肉真是可吃的,我的血真是可喝的。
56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,我也常在他裡面。
57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,我又因父活著;照樣,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。
58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。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,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。
59這些話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裡教訓人說的。
60他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,就說:這話甚難,誰能聽呢?
61耶穌心裡知道門徒為這話議論,就對他們說:這話是叫你們厭棄(原文是跌倒)嗎?
62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,怎麼樣呢?
63叫人活著的乃是靈,肉體是無益的。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
64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。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,誰要賣他。
65耶穌又說:所以我對你們說過,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,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。
66從此,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,不再和他同行。
67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:你們也要去嗎?
68西門彼得回答說:主啊,你有永生之道,我們還歸從誰呢?
69我們已經信了,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。
70耶穌說: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嗎?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。
71耶穌這話是指著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說的;他本是十二個門徒裡的一個,後來要賣耶穌的。
前言
自古人就尋求永生;但永生在基督耶穌裡。
神造萬物,各按其時成為美好,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。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,人不能參透。(傳道書三:11)
一、永生的生命之根據—聖經神的話
二、永生神對人的計畫—重生得永生
三、有份於永生的方式—永生的生活
結語
認識生命的主宰—主耶穌基督
與永生神聯合、同行就有永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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