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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相片林園利河伯教會

團契生活規範—神的律法

馬太福音五:17-20

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

18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

19所以,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訓人這樣做,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。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,又教訓人遵行,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。

20我告訴你們,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斷不能進天國。


馬太福音十九:16-23

16有一個人來見耶穌,說:夫子(有古卷:良善的夫子),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?

17耶穌對他說: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?只有一位是善的(有古卷: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?除了神以外,沒有一個良善的)。你若要進入永生,就當遵守誡命。

18他說:什麼誡命?耶穌說:就是不可殺人;不可姦淫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

19當孝敬父母,又當愛人如己。

20那少年人說:這一切我都遵守了,還缺少什麼呢?

21耶穌說:你若願意作完全人,可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

22那少年人聽見這話,就憂憂愁愁的走了,因為他的產業很多。

23耶穌對門徒說:我實在告訴你們,財主進天國是難的。


前言 團契生活當遵行大誡命活出大使命

   大誡命──十條誡(出埃及記廿:1-17)

   大使命──傳福音(馬太福音廿八:19-20)


 一、律法是基於神保護人的要求


 二、神的律法──十誡還適用於現今?


 三、律法──神國的保護條款


結語:明白並遵行神的律法──活出生命真正的自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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