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世記十七:1-21
1.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,耶和華向他顯現,對他說:我是全能的神。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,
2.我就與你立約,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。
3.亞伯蘭俯伏在地;神又對他說:
4.我與你立約:你要作多國的父。
5.從此以後,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,要叫亞伯拉罕,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。
6.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;國度從你而立,君王從你而出。
7.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,作永遠的約,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。
8.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,就是迦南全地,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,我也必作他們的神。
9.神又對亞伯拉罕說: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。
10.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;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,是你們所當遵守的。
11.你們都要受割禮;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。
12.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,無論是家裡生的,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,生下來第八日,都要受割禮。
13.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,都必須受割禮。這樣,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。
14.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,因他背了我的約。
15.神又對亞伯拉罕說: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,他的名要叫撒拉。
16.我必賜福給他,也要使你從他得一個兒子。我要賜福給他,他也要作多國之母;必有百姓的君王從他而出。
17.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,心裡說: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?撒拉已經九十歲了,還能生養嗎?
18.亞伯拉罕對神說: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。
19.神說:不然,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,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。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,作他後裔永遠的約。
20.至於以實瑪利,我也應允你:我必賜福給他,使他昌盛,極其繁多。他必生十二個族長;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。
21.到明年這時節,撒拉必給你生以撒,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。
前言
立約的神
一、神透過立約,賜福我們的生命(v.1-2)
二、神透過立約,賜福我們的家庭(v.9-21)
三、神透過立約,賜福我們的後代(v.2、6-8)
四、神透過立約,使我們成萬人的祝福(v.3-6)
結論
因信承受產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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